发现销售假冒伪劣、无证经营等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
本报讯 经常佩戴“美瞳”的朋友们注意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消费提示,指出“美瞳”直接关乎人眼安全,在我国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提醒消费者切勿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和使用“美瞳”及其护理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选购“美瞳”时,应从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查看所购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日期等信息,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进口的“美瞳”及其护理产品还应当附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切勿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佩戴“美瞳”时,应认真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佩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未经注册的产品,其安全性、有效性没有保障,如若佩戴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消费者如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发现无证经营“美瞳”产品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涉及违法违规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提示中还提醒消费者要特别注意,眼镜店不一定能卖隐形眼镜,因为框架眼镜不按医疗器械管理,眼镜店只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才能按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销售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
我市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名单详情可点击链接:http:cjg.xing?tai.gov.carticle-view-id-7481.html(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