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再生通讯员黄鹏)5月18日上午9点半,在钢铁路和八一路交叉口,一名骑红色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小伙子被执勤交警郭二海拦下。按照劝导教育“二选一”,这名小伙子在当了10分钟文明劝导志愿者后骑电动自行车离开。
当天交警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在市区36个点位再次开展了教育劝导统一行动,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据悉,类似的全市整治行动今后每周将不定期开展。
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车骑乘人员出行的安全意识,使广大市民群众养成安全出行的习惯。自5月10日起,连续多天,我市交警部门在市区52个路口集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教育劝导行动,520余名警力参加。并在路口悬挂各种宣传标语,及通过小喇叭反复广播,提醒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在交警日常勤务中,实施常态化管理,市区24个主要岗点使用手提式文明劝导喇叭不间断播放劝导提示音,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人员及时进行劝导、教育登记、上传APP,并采取“二选一”方式进行劝导教育。
交警支队秩序大队苗国华表示,据前期整治和研判,目前主城区道路头盔佩戴率比较高,相对来说市区外围和周边的头盔佩戴率较低。在今后的整治中,交警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警力部署,在市区外围和周边道路开展整治。同时也将变换整治模式,在单位、小区、校园、大型商超周边开展整治,让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