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依据公安部公开化、透明化执法的相关精神,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
一、 启用测速点位:
新北环徐村卡口、新南环留客村卡口
抓拍违法行为:超速。
二、 启用电警抓拍点位:
河盛大街与心河线交叉口、泉北大街与振兴一路交叉口、新兴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兴达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公园东街交叉口、金泉大街与钢铁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钢铁东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富水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爱民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107国道交叉口。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违反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的、不按导向行驶的。
三、 启用卡口抓拍点位:
1、反向卡口:河盛大街与心河线交叉口、泉北大街与振兴一路交叉口、新兴大街与开元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兴达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公园东街交叉口、金泉大街与钢铁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钢铁东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富水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爱民路交叉口、金泉大街与107国道交叉口。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违反禁止标线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区域内或道路通行的。
2、正向卡口:钢铁路体育馆广场西口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停车让行的。
公示期自2022年4月1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