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决定:
任命褚路功同志为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程运铮(女)同志为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任命赵辉同志为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任命甄新会同志为邢台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学红(女)同志为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夏胜广同志为邢台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命高俊德同志为邢台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董南星同志为邢台市工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焦立新同志为邢台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李泽威同志为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任命霍鹏程同志为邢台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
任命刘志忠同志为邢台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飞同志为邢台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志国同志为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任命范晓静(女)同志为邢台市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彦彬同志为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韩志岗、李立剑同志为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免去朱俊杰同志的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职务;
免去徐兰锋同志的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昌晶同志的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志军同志的邢台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平同志的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彩霞(女)同志的邢台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岳清海同志的邢台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新朝同志的邢台市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