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全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

2021-11-22 09:29:11 星期一  来源:牛城晚报

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

年底前全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

实现门诊慢(特)病患者网上购药

5项便民实事、3项惠民实事,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11月19日,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发布。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

门诊慢(特)病实现网上申报认定

门诊慢(特)病是指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人数达到69.95万人,且逐年增加。

为方便参保患者及时申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7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网上随时申报、医疗机构网上评审认定的新模式,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相关待遇。

原来申请门诊慢(特)病待遇,需要本人向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纸质版申请,然后定期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认定,每年认定两次;现在只需要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随时可在网上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实时认定,并可通过网络查询认定进度。认定之日起,即可享受待遇。

同时,保留线下申报渠道。申请时,需提供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及其它与本病有关就诊资料。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共有22种,起付线为400元,包括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封顶线各病种不一样;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共有58种,报销比例达到85%(70%)。

省内无异地就医住院

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河北省内所有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均无需备案,均可实现直接报销结算。

提高省内异地就医报销待遇,在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时,报销标准执行我市政策,按照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即,在省内其他地市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与在我市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完全一样;在省内其他地市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与在我市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也完全一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去省外就医仍需备案,可以直接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也可通过关注“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备案。备案成功的,可实现出院时一站式报销结算,城镇职工报销比例降低5%;城乡居民跨省报销比例为50%。

全面推行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是一种更为便捷的就医购药扫码支付模式。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微信、支付宝,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激活使用,也可在定点药店扫码激活使用,一人一码。在看病购药过程中只需扫码进行医保身份确认,即可完成医保支付,实现“一分钟结算”。

目前,全市已建立覆盖326家定点医院和1022家定点药店的医保电子支付网络,300多万人激活使用。年底前,全市所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将全部开通,全市60%以上的参保人员将激活使用。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医保电子凭证未来将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可以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

谈判药药店建设不断完善

谈判药主要是治疗重大疾病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难以替代的药品,也是治疗癌症等重大疾病的靶向药、“救命药”,价格十分昂贵。目前,我市癌症患者已达6789人,约占全市参保人数的0.9%;仅市本级就有癌症患者3356人,约占市本级参保人数的1%。

为方便患者购药报销,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3家谈判药专供药店,分别是国药乐仁堂邢台医药有限公司中兴东大街店、邢台天宇平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襄都路北店和邢台民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星街店。谈判药药店为每名患者建立用药档案,定期提供药品,可现场报销。

今年以来,我市将新增国家谈判药中符合特药条件的19种药品纳入特殊药店管理,大大减轻了患者资金垫付压力。

积极探索门诊慢(特)病网上购药

预计年底前,全市可实现门诊慢(特)病患者网上购药。届时,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将实现在线复诊开方、电子处方流转、医保在线支付、定点医药机构药品配送等全流程购药服务。

参保患者通过购药服务平台,选择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进行挂号缴费,医保医师线上接诊,为患者开具电子处方。患者使用个人医保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宝等),完成个人负担部分费用支付,定点医药机构即可直接送药上门。同时,放宽处方时限,一次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中医中药传统医疗纳入医保”正在推进

另外,市医保局还全力抓好抓实3项惠民实事。

全市172726名脱贫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实现动态管理,确保脱贫人员及时享受相关政策。

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今年以来,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81家,追回违规金额3946.09万元,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07家;排查门诊慢(特)病持证人员14.82万人次,取消待遇5035人,有力维护了基金安全。

深入推进将“中医中药传统医疗纳入医保”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在其诊疗范围内承担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诊疗。将各类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组织专家对全市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颗粒、中药类医院制剂进行评估论证,积极推荐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将价格低廉的中医药治疗病种,与西医同病同价。同时,下调中医院医保报销起付线,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目前,已将基础较好的邢台市中医院、内丘县中医院、内丘镇卫生院、南赛乡卫生院作为我市“中医中药传统医疗纳入医保”改革试点,经验成熟后将向全市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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