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6日发布通知,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与市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11月16日中午起,受弱气压场、高湿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污染物逐步累积,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经研究决定,自当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前提下,可正常施工。与疫情防控及生活保障相关车辆、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通行。
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