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10-21 09:09:50 星期四  来源:邢台日报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0月19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在推进法治邢台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促进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法治邢台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出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我市“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以高质量普法为“十四五”时期全市高质量赶超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人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全力推动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抓细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以《邢台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邢台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管理条例》《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实施为切入点,推动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信仰。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持续抓好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和妇女等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开展校园欺凌、校园贷、诈骗、网络沉迷专项治理。加强网络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深入开展“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四、不断增强普法工作质效

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立法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度,加强法规解读,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智慧普法,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促进普法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传播转变,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民俗文化、行业文化融合,广泛开展具有邢台特色的群众性普法活动。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依法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处置能力。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大力培育基层法治建设最佳实践典型,不断增强基层治理效能,努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末期检查验收,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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