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4处文物保护单位有了“四有”档案

2021-07-27 08:55:52 星期二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明明 通讯员翟宏友)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目前,我市84处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及石刻、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均有了“四有”档案。

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指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资料是一套科学、准确、详实的专业资料,内容包括保护管理工作以及科学资料、行政管理文件及日常工作情况、可供参考的资料等,采用文字记录、照相记录、图纸测绘、电子记录相结合的记录形式,是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价值全面评估,也是进行科学研究与保护的基础资料。

据悉,我市共有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2460处,包括文物保护单位679处,一般文物点1781处。除已完成的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外,13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6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

邢台日报、牛城晚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

独家授权邢台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

广告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