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整,事关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021-07-06 08:50:30 星期二  来源:牛城晚报

有调整,事关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本报讯7月1日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日前,市医保局发布调整通知。

通知中称,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市医疗保障局测算出本市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754元。据此,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55754元。

据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缴费基数一旦确定,一年内不能改变。(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李振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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