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文静通讯员赵志广)近日,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举行,新河县乡村振兴局资金管理股股长赵静获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
在实际工作中,赵静坚持学习专业知识,积累了大量财务管理经验,为做好全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几年来,她牵头起草了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资金绩效、审批、拨付等6份资金管理文件,配合县财政等部门制定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8项政策文件。她严格把控每一笔资金支出,认真查看每笔支出附件是否齐全、合理、规范,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双审会签”制度,按照程序支付。认真登记明细账、总分类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日清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