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两人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本报讯日前,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本市两人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提振士气,经中央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优秀代表,为守护食品安全作出了杰出贡献,发挥了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河北省共8个集体和13个人荣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王丽(女)、金沙河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魏永杰榜上有名,获“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