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于4月6日召开

2021-04-02 08:26:40 星期五  来源:邢台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霄凌 通讯员王小刚)4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吉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冯秋梅,一级巡视员尹全峰,副主任杨爱国,秘书长陈同计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4月6日召开,会期预计半天。会议建议议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调整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20项民生工程和邢台市20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听取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的报告;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建议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20项民生工程和邢台市20件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建议草案);讨论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邢台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还研究了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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