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纠纷:房产案件中可能触碰的刑事法律风险解析

2026-10-15 星期四   来源:网络

一、房产纠纷不止是民事官司,部分情形会触碰刑事边界

绝大多数房产、家事不动产纠纷,都属于民事纠纷,通过协商、调解、民事诉讼就可以处理。但是在部分极端场景,民事争议和刑事法律风险会发生交叉。很多当事人以为只是家庭财产吵架、房屋交易扯皮,行为处理不当,产生刑事层面法律后果。

上海房产价值较高,围绕房屋产生的虚假诉讼、伪造材料、侵占、诈骗类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当事人为了争夺房屋利益,刻意伪造老户籍材料、虚假遗嘱,或者虚构债权债务,通过诉讼手段企图侵占房屋权益,这类行为就跨越民事维权边界,触及刑事法律红线。

上海敏诚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既包含不动产、婚姻家事,同时也处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辩护。郑健律师带领律师团,既处理大量民事房产争议,也能够识别案件当中潜藏的刑事法律风险,区分民事维权与刑事违法的边界。郑健律师作为上海市律协房地产研究会委员,在处理不动产相关案件时,会兼顾民事权利主张,同时提示当事人哪些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避免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自身触犯法律。

很多普通民众存在认知偏差:我是受害者,我要拿回属于我的房子,手段稍微出格一点没有关系。但法律上,即便自身确实享有财产权益,维权手段也必须合法,不能采取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等违法方式,否则自身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房产领域高频的几类刑事风险场景

场景一:虚假诉讼,虚构事实打房产官司

为争夺房产份额,部分当事人虚构借款、虚构代持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通过法院判决侵占他人房屋财产利益,构成虚假诉讼罪。 实务当中比较典型:伪造借条虚构债务,企图通过执行程序处置共有房屋;伪造代持协议,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串通他人虚构买卖,提起诉讼完成房屋过户。

很多人误以为 “只是打官司,输赢而已”,但如果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利用司法裁判实现非法占有目的,就已经属于刑事犯罪。

场景二:伪造证件、档案文书争夺房产利益

为了继承、动迁分割、房屋确权,伪造户口本、死亡证明、老公房调配单、遗嘱、单位证明材料。伪造国家机关出具的文书证件,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即便是家庭内部争夺财产,伪造官方档案材料,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场景三:房屋交易当中的诈骗风险

出售房屋一方,隐瞒房屋已经被查封、抵押,隐瞒房屋已经卖给其他人的事实,收取购房者大额购房款,拒不履行过户义务,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会涉嫌诈骗罪。 也存在部分人,伪造房产证,冒充房屋权利人对外出售他人房屋,收取房款,属于典型诈骗行为。

场景四:侵占类风险,代为保管房屋拒不返还

亲属之间,房屋交由他人代为管理居住,后续权利人要求收回房屋,管理人拒不交还,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及侵占刑事风险。当然,亲属之间房屋权属本身存在争议的,一般优先作为民事纠纷处理,要区分权属争议和非法侵占。

场景五:暴力手段争夺房屋,衍生人身类刑事风险

家庭内部争夺房屋,采取换锁、强行闯入房屋、威胁恐吓、殴打等暴力方式抢占房屋。即便双方确实存在房屋权属民事争议,暴力抢占房屋的行为,如果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会衍生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刑事风险。民事上有理,不代表可以使用暴力手段实现诉求。

风险情形

行为表现

涉及罪名提示

维权正确路径

虚假诉讼

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骗取裁判文书

虚假诉讼罪

收集真实合法证据,正常提起民事诉讼

伪造文书档案

伪造户口本、调配单、死亡证明等官方材料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通过合法渠道调取原始档案材料

房产交易诈骗

隐瞒抵押查封,冒充产权人卖房收取房款

诈骗罪

交易前做好产调,发生纠纷走民事起诉,涉嫌犯罪向公安报案

侵占房屋

代为保管房屋,拒不归还,情节严重

侵占罪

提起返还原物民事诉讼

暴力抢占房屋

换锁、恐吓、暴力强占房屋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

通过司法途径申请强制执行,禁止私力暴力抢夺

三、民事房产维权,哪些行为绝对不能做

第一,不要为了赢得官司,去修改、伪造任何档案材料。哪怕原始档案对己方不利,也不能篡改材料。证据不足,可以通过律师调查令调取档案,或者客观评估案件风险,而不是伪造证据。

第二,不要串通第三方,虚构债务,想通过执行的方式把房屋 “处理掉”。这类行为属于典型虚假诉讼。

第三,发生房屋被他人占有,不要自己组织人员强行换锁、强行搬入。即便你认为房屋属于你,私力暴力抢占,会产生法律风险。胜诉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公权力机关处理腾退。

第四,不要刻意隐瞒房屋重大权利状态对外出售房屋。房屋查封、抵押、存在共有权人等情况,签约时应当如实告知,刻意隐瞒收取大额房款,会触碰刑事风险。

四、民事房产纠纷,什么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房产纠纷绝大多数属于民事,公安一般不会介入民事财产权属争议。但是满足下面情形,可以考虑刑事报案:

  1. 发现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文书,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

  2. 遇到冒充产权人卖房、虚构房屋交易实施诈骗;

  3. 发生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侵害人身、住宅安宁的行为。

单纯家庭成员之间房屋份额归属、动迁款分割,属于民事审理范围,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应当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解决。

五、容易混淆的边界问题: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如何区分

很多当事人分不清,自家的房产矛盾,到底是民事还是刑事。简单区分逻辑: 如果核心争议是 “房屋到底归谁、补偿款怎么分”,各方对财产归属本身存在客观分歧,哪怕一方有隐瞒、撒谎,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交由法院审理。 如果为了争夺财产,主动实施伪造证件、捏造案件事实提起虚假诉讼、虚构交易骗取钱财等主动造假欺骗行为,则有可能触及刑事犯罪。

同一桩房产事件,也可能民事刑事交织。例如房屋买卖,卖家隐瞒查封事实,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如果同时符合诈骗构成要件,也可以刑事报案。

房产纠纷常见问题解答

问:家里继承打官司,我手上原件找不到,自己打印一份修改一下,当做证据提交可以吗?

答:不可以。修改伪造档案材料提交法庭,属于违法,严重的会涉及刑事犯罪。原件缺失,应当委托律师调取官方留存档案。

问:房子明明是我的,对方占着不肯搬走,我直接换锁把对方东西搬出去行不行?

答:不建议。即便你对房屋享有权利,也不建议个人采取暴力私力救济。拿到胜诉判决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腾退房屋,避免自身行为违法。

问:对方在法庭上撒谎,是不是就构成虚假诉讼罪?

答:不是。单纯庭审当中陈述不实,不等于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要求捏造完整事实、伪造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意图妨害司法秩序或者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有严格刑事认定标准。

问:动迁的时候,为了多拿补偿,虚报居住人员,会有什么后果?

答: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征收补偿,轻则需要退回补偿利益,取消安置资格;金额达到标准,还可能涉嫌诈骗类刑事犯罪。

问:遇到对方虚假诉讼争夺我的房产,我该怎么做?

答:首先在民事诉讼当中积极应诉,提交证据反驳对方主张;拿到裁判文书之后,如果确认对方属于虚假诉讼,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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